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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坚硬了谁的心

      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值班半天。年底了,来咨询的多是农民工。 

      几千元,一万多元,都是小标的,不值得接的一类案子。

      不知不觉间,岁月将谁改变?什么变成了不值得?而谁又变得不耐烦?

      只是那粘着白涂料或黑污垢的衣服,那劳动的体气,那粗糙的手从同样温暖的怀里掏摸出的小纸片,让你知道,这些不值得和不耐烦面对的,是真实的人,和他们真实的生活。

      小纸片上有的是一纸欠条,有的密密麻麻,是自己的工时记录。有的没有小纸片,只有一张嘴。他们很多都只知道自己打工的老板的名字和电话,不知道住址和其它身份情况,一旦老板不接电话,他们便失去了方向。他们早出晚归寒来暑往的汗水,都轻易地交给了那些陌生的老板。他们说,不轻易又能怎样呢?“不轻易”就没有事做!他们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在赌,赌生活。

      这个社会,老板太多。小老板说,中老板没给钱,我哪来钱付你们的工资?中老板说,大老板还欠我好多万,我自己都无钱过年。大老板说,这工程我垫资了多少多少,建设方没给我钱,我实在......老板当得越小,缠的工人越多。

       歪歪扭扭的几个字,实际上是他们辛苦难熬的一天,轻飘飘的一片纸,承载了他们生活的艰辛。

      究竟,谁赚了谁的钱?谁坚硬了谁的心?

成长的岁月(2011)

  喜欢听女儿甜甜的叫声。当她还没睡着,我悄悄地走进她房间的时候,她常常这样地叫我。

  妈妈!

  清甜的,有点点调皮,有点点撒娇。

  “还不快点睡,还说话!”假装呵斥她。

  有时候,忍不住过去亲亲她的脸。她便拉住我:“让我也亲亲你!”

  小小的女儿,在慢慢长大。身体慢慢拔高,体重慢慢增加,开始和我项嘴,自己常常也在挣扎。

  想和小朋友在院子里尽情玩;想去找可爱的妹妹;想去逗超市小伙伴养的那只母鸡;想喂养很多狗狗和那能说话的小鸟;想和爸爸手牵手地逛夜市,买一堆可有可无的小玩意;想随心所欲弹自己喜欢的曲子;想画动漫美女,想玩巴比娃娃;想打电脑,过一过游戏瘾;想在节假日,无忧无虑地逛公园、爬山;想回乡下老家,那里看得见星星,白日的天空很大很大;想得实在太多太多......

  也想,做个乖乖女儿,能主动积极地学习,不让妈妈操心;做个优秀的学生,每次都能考好,让老师、妈妈欢喜;做个讨人喜欢的小伙伴,和同学同伴愉快相处......

  当然,简单的心里,没想到的实在更多。没想到衣服脏了,手儿脏了,不够清洁;没想到头发乱了,秋衣的袖子被拉出来卷在外面,实在不够整洁,不够雅观;没想到午睡不盖被子会生病;没想到刚刚温顺的小狗会瞬间翻脸咬人;没想到钱会丢,书包会丢;没想到集体生活需要自己的主动付出;没想到学习需要勤奋,还要讲究方法,考试会那么糟糕......

  小小的女儿,在慢慢长大。

  长大的快乐,在慢慢变少。

  分数的需要,现实的压力,童稚的心,会快速变老。

  可是,又有谁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一辈子?生活中有太多的责任要承担,对谁的谁的如果都可以漠视,对自己的却不能。

  孩子童稚的快乐的声音,还能听多久?

1.5

  那个土石方买卖合同的案件,二审做了个折中的判决,一个打了三十大板,一个打了七十大板。一审判我方支付二十五万多,现二审改判为支付九万多。双方都努力。也算在预料之中。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女,生于1983年1月7日,汉族,荆门市人,个体户,住北京市**区**楼1单元802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公司,住所地**路28号,组织机构代码**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人民法院(2011)*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非法剥夺上诉人的合法权利,导致错判,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减少合同价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二、全部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二审人民法院予以认定,同时准许上诉人关于该争议房产价值贬损的鉴定申请,判令被上诉人减少合同价款并赔偿损失。

一、一审判决对部分证据的效力未予交待,对部分事实认定不清。

1、原告提供的证据A5,一审未确认其是否有效。该证据系在土地管理部门调查的被上诉人对争议之处的土地登记情况,其四至显示,该小区南边边界为原告所购商住楼的南墙壁,被上诉人对承诺建广场的地方根本不具有使用权。因此,被上诉人当初修建在商住楼以南的售楼部实际上是在自己没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做的临时建筑,但是给上诉人造成了其具有使用权的假象。正因为被上诉人清楚自己对该地没有使用权,所以在本合同签订不久就拆除该售楼部,及时地将售楼部移至了小区中间。

同时,一审判决对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3、A8的效力亦未交待,关于承诺建广场之地从未被规划为广场的事实以及被上诉人承诺建广场是上诉人购房的重要原因的事实,自然未予查清。

2、被上诉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承诺建广场之地已不再具有使用权,一审对此重要事实闪烁其词,未予认定。

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5,实际上与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B3相一致。被上诉人同在一处调取的土地登记资料,却未提交基本的四至登记。这份****小区的土地总证显示,该小区土地使用总面积为1.7万多平米,有两千多平米因划在了建筑红线之外,被上诉人不再具有使用权。我们尚且不论之前该争议之地在不在其使用范围内(被上诉人亦不能证实),对于此地在小区规划建设之初被划在建筑红线之外,被上诉人不再具有使用权以及小区建成后的土地总证不含此地的事实,一审庭审时双方都没有争议,一审法院却未予明确认定。

二、被上诉人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并捏造事实,作虚假承诺,已构成欺诈,一审法院对此重要事实认定错误。

1、被上诉人不是在办理了小区土地总证后才对争议之地不具有使用权,而是在建设之初用地红线划好后就不再对该地具有使用权,作为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此再清楚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 503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8.规定:用地红线,是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小区的建筑和绿化、广场以及道路只能在用地红线内设计和建设。因此被上诉人主观上的欺诈故意,一目了然。

2、被上诉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其对争议建广场之地已不具有使用权的事实,并进行了虚假承诺。

被上诉人在进行现房交易时,明知对争议之地没有使用权,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在买受人付款30天内将物业南边的售楼部拆除,并建广场,不得作其他用。”从而达到高价销售房屋,回笼资金的目的,不是欺诈是什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开始商谈的购房价是200万元,正是因为被上诉人承诺修建环境优美的广场,有音乐喷泉,有地方停车,方便做生意,上诉人才愿意用360万元购买。

三、一审法院的判决既不尊重客观事实,又不符合逻辑,牵强附会,违背了合同双方应该遵循的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了合同的真实意思和合同目的。

一审判决认定“该场地事实上已被被告铺上了磁砖,并建成了广场,证人证言证实经常有人在此地跳舞,该场地具有广场的特征,证明被告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义务”,完全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在周围铺了点磁砖,在角落栽了几棵植物就是广场吗?其对该地没有使用权,哪有权建广场?合同上双方专门慎重严格约定的广场,竟被神圣的法庭这样曲解。根据我国《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垃圾中转站不能建在广场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就凭此,我们也知道这不是广场。

 该判决同时认为:“虽然该场地位于建筑红线之外,但原告对该场地是否规划为广场也应该是明知的,被告对此不成立隐瞒情况的情形。”此句的意思是,争议的场地是在建筑红线之外,没有被规划为广场上诉人应该明知。上面刚刚认定为建设了广场,这里又认定并没有规划为广场,自相矛盾。另外,作为购房人,怎么会知道小区的具体规划及土地使用情况?何况当时被上诉人的售楼部就建在该地。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应该公开且可以公开查询的证件,开发商故意隐瞒的法律规定尚且可以构成欺诈,更何况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是当事人无法自行查阅的证件?不是为建垃圾场的事上诉人找被上诉人理论,被上诉人说地不是他们的,建什么他们管不了,上诉人还想不到通过法律途经去查询。因此一审判决系妄自加重上诉人的义务,为被上诉人欺诈行径寻找借口。

一审判决认为“诉争场地因公共利益需要由有关部门建设了垃圾处理站和公厕,即使造成了原告所购房屋的贬损,也与被告的行为无因果关系”,正如被上诉人的答辩“****小区建设完毕移交后,被告对该地不具有管理权,垃圾处理站和公厕不是被告所修建,被告不应承担责任”,均为流氓逻辑。至始至终,被上诉人与一审法院都在回避该地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不仅仅是不具管理权的问题,早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何来管理权?难道被上诉人不知道小区迟早要移交吗?既然没有土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干嘛要在合同上承诺呢?按照被上诉人和一审法院的以上意思,修建广场的承诺在小区整体建设完成移交之后就不再算数。也就是说,只要骗得将房子高价卖出了就行,反正地不是我的,别人要建什么我管不了!而作为购房人的上诉人,几乎才刚刚开始使用,其几十年的权利哪里得到保护?该判决一方面说被上诉人建了广场,一方面又说没建成广场建成垃圾中转站和厕所被上诉人无权干涉,因没有管理权。前后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完全违背了我国《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没有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遵从合同的真实意思和合同目的。

四、一审法院非法剥夺了上诉人申请鉴定的权利。

上诉人在一审按期提交了对商品房价值贬损的鉴定申请,起初承办人说没有合适的鉴定机构,要上诉人自己联系,并催促上诉人快点做了鉴定好判决,可当上诉人联系好鉴定机构后,一审法院却以种种借口不准许做。而后开庭。在判决书下来的前几天,一审法院给上诉人下了份通知书,又找了个新的理由,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已对相关违约赔偿责任作出了明确约定为由,不予同意上诉人的鉴定申请。

首先,一审法院在没有下判前以实体权利为由,剥夺了上诉人的程序上的权利。

其次,因合同签订时,承诺建广场之地被上诉人没有土地使用权,双方不能约定在他人的地上建什么或不建什么,该条款应该无效。一审判决既以有违约条款为由不准许鉴定,又没有按违约条款来判决,让人不知何意。

综上,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撤销原判,依法改判,以维护佳节又重阳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糊涂的女儿(中学版)

      女儿都中学生了,还那么糊涂。

       有时候就想,我那么大时是啥样子呢?

        星期二晚上,她躺床上,求我:“帮我找找饭卡吧,我不知放哪了!”我在她活动范围内找,找不着,问她:“你能肯定带回家了吗?”“当然肯定,放学出了校门放到书包里,我记得很清楚!回家时我拿出来的!”

        再找,仍找不到。忽然想起什么――这段时间老记不住东西――

        在阳台上看到了她夹在一起的校牌和饭卡,这是我上周三洗她棉袄时搜出来,顺手放在了阳台上。拿着东西去问她:“你的饭卡在这放了一周呢,你这天天用的是哪来的饭卡?”

         她惊得坐起来,瞪着一双糊涂的眼睛望着我:“怎么回事呢?我这几天用的谁的卡?”

         “你问我我问谁去,你在哪弄的卡买饭你都不知道吗?”我不可思议。

          第二天,我继续想这个问题,会不会是她以为丢了饭卡,怕我责备,偷偷找她爹要钱重办了张饭卡呢?打电话去问,她爹说不清楚此事。

此事仍在悬疑中。

         这天中午,她偷偷给我打电话,说妈妈告诉你一件事,我书包丢了。按说,一个书包,没什么值钱东西,应该没人要,谁捡到了会还回来的。只是心里,还是有点生气,又有点好笑,在电话里启发她:“你不小了,都中学生了,该懂事了,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该做什么。你看你做为学生,却把书包丢了,就象种田的农民把锄头丢了!”她在电话里笑起来,忽然自己也觉得好笑,其实好多农民丢锄头的!

         放学回来,看她背着书包,面露羞涩。她讲,下午上课时,有一穿白衣带白帽的厨房工作女士,来到她们教室,:“十六班的赵心月,把书包掉了,你不来找,我给你送回来了!”全班同学哄笑,有人戏谑:“你有几个书包啊?”

          顺带记一笔:12月7号放学,她在学校旁边的店子里逗狗,被咬。起初不敢让人知道,回家后迫于怕死的思想压力,还是告诉了我,挨了一顿打,而后去打疫苗。这已经是第四次被猫抓狗咬,针都不知道打了多少,当然,巴掌也不知挨了多少。

           学习上的糊涂,更是一言难尽。

            啥时候才能清白呢,我这混混沌沌的女儿?

生死契阔

早上六点多,送女儿上学回来,无所事事,便又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看到这一句,“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忍不住落下泪来。仿佛第一次读到心里。有了三十多年的人生,才初初明了什么是生死契阔,而“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又是怎样的一种奢侈。

初中之痛

        两个月的初中生活,女儿尚未完全适应。我也如此。这个过程有点疼痛。

        期中考试,全班六十名同学,女儿的排名将全班腰斩。谈不上不满意,更不能说满意,这与初衷本已相去甚远,但却也付出了她的挣扎与一定的努力。我但愿她是蝉儿的蜕变,正在经历破茧成蝶的艰辛。

        这个班的班主任是政治老师,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都是其他班的班主任兼任,仿佛有点姥姥不疼爷爷不爱。起初一个半月内有家长陆续提意见,什么课堂作业一个多月未改啦,作文写得太少啦,错误未纠,错题不讲啦等等。对此,有一位老师在班上发了三回脾气,一回比一回厉害,说家长们挑拨是非,要家长们闭嘴,不要再提意见。这期间,有三名同学转到了其它班,原来的六十三名学生变成了六十名。

        无论什么样的环境,得让孩子学着适应,回避不是办法。女儿说老师讲得太快,有些听不懂,又说老师讲都没讲,就要做题,所以做不好。那没办法,既然你不能去改变老师,你得去适应老师。你可以先行预习。

        十月中旬,老师做了一次家访。来访我家女儿的是班主任,说女儿在校表现还好,可能对初中学习生活有点不太适应,并且胆子 太小。期间说了一句,你家女儿可能是属于不太勤奋型的学生。

        过后与有孩子在同校的朋友交流,知道这些孩子大多不仅基础好,而且一个比着一个地努力,自己买课外作业做,还跟着老师另行补习数学和英语。很多孩子都有了较强的自觉性,主动地挤时间学习。

        之后,对女儿有了约束,买了点配套的书要求她做。起初因为考得不好的打击,她也承诺要加把劲。但在具体的行动上,她无法约束自己,她控制不了她那颗还是小学生的向往外面世界的心。她无法把学习作为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因此她不懂得怎样安排学习,不愿意用心去思考怎样学习。她对自己越来越少玩耍时间感到着急,感到委屈,她与我对抗,争吵。她说:“你看,我一天睡觉要花去十个小时(一般不到),吃饭要花去两个小时(吃得慢,但有点夸张),我还要呼吸、眨眼睛,除去学习,我还能玩多少?”

        孩子有玩的天性,但我发现,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仿佛有了“学”的天性,她们那么能约束自己,你拉她出去玩都拉不出去。我不是要女儿象她们,但我希望女儿学她们,只学个八成都行。心如果在学习上,她就不会有这么些痛苦了。

       把女儿的心往学习上拢,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靠她自己,强扭的瓜不甜。

         中学生了,该收心了。

咪咪

     三年前,也是金秋十月。我坐在产房外的走廊上,等待一个小生命的出生。两扇紧闭的大门,沉默且静默着,听不见一点声音。早上初升的太阳从窗子照进来,给人以金黄的幻觉与希望。

     产房的门打开,白衣护佳节又重阳士把这个小生命放在我手上,我满是虔诚地端详她,这个初涉尘世的圣洁的小生命,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粉雕玉琢,什么是皮肤晶莹透明。

咪咪闹学记

 

      三年时间转瞬即逝。

     咪咪会说会跑了,咪咪上幼儿园了。

     咪咪对幼儿园是早有憧憬,曾几次三翻地要进去游乐。上学的第一天,奶奶带着咪咪来到幼儿园。奶奶腿脚不好,不如咪咪跑得快,待奶奶赶到幼儿园门口,只看见咪咪箭一般地冲进了园内的一间教室,就此不再出来。

    多省心啊,不象别的孩子吵吵闹闹!奶奶以为。

    下午放学,奶奶来接咪咪,咪咪如不堪羁束的鸟儿,说出了一句话:“我再也不上学了!”咪咪自由自在习惯了,何曾受过这等约束!

    第二天早上,奶奶叫咪咪起床,咪咪半睁着眼,不耐烦地说:“搞么事咧,我不上学咧!”好像上学这事,就跟玩皮球似的,由她说了算。奶奶把她拉起来,穿衣上学,她一出门就往另一方向跑,说:“我上**幼儿园去的!”似乎知道了上学这事,还真不是自己说了算,但,自己总可以选择别的幼儿园吧!但这办法看来还是行不通。咪咪没了辙,于是便哭,便闹。比别家的孩子闹得还厉害。

    有一天,奶奶没有敌过咪咪,咪咪得以在家玩了半天。直到中午妈妈下班回来,咪咪才被扭送到幼儿园。

就这样哭哭闹闹,近两个星期。咪咪闹疲劳了。咪咪开始习惯。

    这天一早,咪咪刚走出家门, 隐隐听到熟悉的歌声,整个人兴奋起来,自豪地说:“这是我们幼儿园的歌吧!”嘴里跟着“拔萝卜,拔萝卜拔萝卜......”人便向幼儿园飞奔而去。

    咪咪的闹学生涯就此结束。

人小鬼大

    才两岁半的咪咪,已晓得爱美,给她买衣服,她只试裙子,不试裤子。裙子试穿上身,便不肯再脱,只好剪了吊牌穿上。有一次大姑妈去了,为她穿衣,她指着那条我买的白裙子对她大姑妈说:“这是小姑妈买的,又不是你买的!”把大姑妈说得很很不好意思:“我又没说是我买的,你这小东西!”

    大姑妈便回去给她织毛衣。

    那次,在她大姑妈家玩,我故意指着正在织的毛衣问她:“这是谁的?”她答:“大姑妈的!”“这给谁打(织)的呀?”“给咪咪啦!”而后接着反问我:“你打什么呢?”“我呀,我除了会打牌,还会打人!”她呵呵呵地笑起来:“你打裤子啦!”

    这小人精!

中学之初

        入中学将近一个月,月月在院子里遇见她伯伯,伯伯问:“上中学了,感觉怎么样啊?”她手臂一挥,得意地说:“感觉实在太轻松了!”

         我觉得不对劲,但又不知道哪儿不对劲。

        上中学以来,她看上去确实很轻松,好像我们当初经过高中的辛苦上了轻松的大学一般。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她板凳都没坐热,作业就做完了,跟大人一起看电视,下去跟小朋友一起疯玩,实在象回到了小学一年级。这与我听来的外校紧张的学习大相径庭。也许是刚开始,老师让她们慢慢适应。

        正在我暗自揣测的时候,同学的电话打来了。同学的儿子也在这个学校,但他是十一班,与女儿不在一个班。同学跟我诉苦,她儿子每天作业做到十点半,有好多做不到,问我们月月的情况。我说没有啊,昨天她七点多作业就做完了,在看电视。我心里暗自高兴,女儿学习轻松是好事啊!

        第二天,收到了班主任的短信,说昨天数学老师做了个小测验,出了十二道计算题目,每题十分,她只做对了四题,老师都没跟她说,怕影响她学习数学的兴趣,要我们家长在家锻炼她的运算能力。天,一百二十分,只得了四十分!现在才知道哪儿不对劲了!别人辛苦的时候她在轻松,别人慢慢走上正轨的时候轮到她辛苦了。紧接而来的数学考试七十九分,八十四分,而后九十五分。好笑的是,拿到九十五分的卷子,她好像还很高兴。可能是觉得分数进步了,并看到老师在上面写了一句话:“还有潜力!”以为老师在表扬她,她根本没注意旁边圈着一个五十二,这表示她排名第五十二名,总共才六十三名学生。

       我这糊涂的女儿。又好笑又让我着急上火。计算大把的错误,难题目尚能思路清晰,计算却一塌糊涂。这让我又想起了小学时的那一次,她数学考得太差,我做为计算出错的代表家长被请到学校,我的那个堵!真是伤不起!

        她还不懂事,不配合,一心只惦记着玩,我气急了,便骂她,打击她。适时的打击也是要的,否则她不知道天高地厚,静不下心来,不懂得学习的辛劳。什么是快乐?暂时的快乐不是快乐。当孩子被排到末尾,自尊心受到伤害,那不是快乐的玩耍所能弥补的。孩子成绩稳定了,能受到别人的肯定,虽然辛劳,心也是快乐的。在我的软硬兼施、威胁利诱之下,她总算有了配合。从十月六日开始,我们每天付出一点时间学习数学,不论多少,但求每天都有收获,每天都有进步。

        昨天听说她地理只考了四十五分,我心里又增了一分急。她完全不懂得这些科目的学习方法,除了上课,也没有在这些科目上花过时间。这真是个问题。要她把书带回来,决定利用周末的时间,来和她一起学习。主要是教她学习的方法。看来,这还有个漫长的过程。

        路漫漫其修远兮,为了她,吾将上下而求索。

2011、8

很投入地做事,很享受做事的状态。学着与人相处,不论男人女人。

发乎情而止乎礼。

生活如水,如风,顺滑而不露痕迹。生命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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